福建同春获评“2020-2021年度 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发布日期:2023-02-20 14: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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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福建同春公司凭借优秀的诚信履约能力及良好的社会信誉,再次获评“2020-2021年度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是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把关的一项高规格企业评选活动,福建同春始终重视企业信誉,恪守诚信经营,严格合同管理,公司成立以来已多次荣获省级及市级该项荣誉,这也体现了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及行业对同春公司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及行动的认可。未来,福建同春将继续严格遵守并履行合同制度,切实发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契约精神,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全方位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将公司打造成备受社会和客户信任的优质诚信企业。
(办公室 陈凌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