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团化、网络型、区域性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位列福建省同行业前三甲。其前身系1997年5月由福州医药、药材、医疗器械三大采购供应站合并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福州同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属。2002年,在福州市委、市政府产业布局战略指引下,公司引入南京医药、漳州片仔癀药业、桂林三金药业等五家企业法人实施股份制改制,经福建省政府批准,于2003年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7亿元,由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持股70.407%)。
公司治理规范,设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以及党委、纪委、工会、团委等组织,本部采用“一室十部三中心”运营架构(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管理中心、信息中心、运营管理部、质量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资产管理部、安全管理部、供应链中心、医院销售事业部、分销现销事业部、物流事业部)以及南京医药派驻福建区域审计机构,保障企业合规高效运转。
公司深耕医药流通领域,在福州、龙岩、厦门、宁德、三明、莆田、漳州等地布局10家全资和控参股子公司,现有员工700余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中药、西药、医疗用品、保健品等全品类,具备麻醉药品和一、二类精神药品等特管药品经营资质。业务深度覆盖全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延伸至村卫生所、零售药店等终端市场;同步拓展非标市场、供应商合作、DTP 专业药房、医药电商、SPD 等创新业务,打造多元化、一体化医药流通服务体系。
2026年5月,公司全新打造的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正式投用,以智能化、标准化物流体系为核心,实现仓储设备自动化、药品管理信息化、物流过程条码化、仓储配送一体化、物流人才专业化,满足未来5-8年发展需求,预留8-12 年物流扩容空间,全面升级供应链服务能力。2025年实现销售38.43亿元(不含税),净利润5226万元。
凭借稳健经营与优质服务,公司先后荣获中国医药商业百强企业、中国医药行业守法诚信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福建服务业百强企业、福建省流通龙头企业、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等荣誉,2020年获评福州市综合型总部企业,品牌实力与行业地位广受认可。
福建同春系福建省政府医药储备单位,战略储备单位,同时还是省市两级新冠疫情医疗物资储备单位,承担着福建省级药械以及政府抗疫药械的储备保障和紧急供应工作。作为有担当的公众健康企业,公司坚守“为公众和社会提供健康产品与服务,让人们生活得更健康、更安全、更有活力” 的企业使命,以“成为社会尊重、公众信赖、员工满意的健康企业”为愿景,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在抗击非典、新冠疫情、防洪抗台、抗震救灾等应急保障中,公司始终冲锋在前,高效统筹药械调拨供应,踊跃捐款捐物,全力守护公众健康与社会安定。新冠疫情期间,公司抗疫保供工作获省、市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肯定,获评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社会责任优秀企业”,以实际行动彰显医药流通企业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