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医疗机构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福州、三明、莆田片区确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6 15:13:03点击数:2520]
发布处:药品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11-12-20
各有关单位:
福州、三明、莆田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福州、莆田两个片区的分片确标方式采取执行福建省医疗机构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省属片区确标结果的办法,三明片区的分片确标方式采取执行福建省医疗机构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漳州片区确标结果的办法。
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