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福建省医疗机构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周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6 15:11:34点击数:2395]
发布处:药品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11-12-15
各报价人:
福建省医疗机构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于2010年5月10日起正式执行, 2011年11月10日(18个月)采购周期已经到期。因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尚未完成,为满足医疗机构用药需求,经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将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周期延长至福建省医疗机构第九批药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正式执行之日止。
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