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履约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 闽医保规〔2025〕4号
[发布日期:2025-11-03 17:15:05点击数:649]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11-03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配送)企
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履约行为,加强对挂网和配送企业供应药品和医用耗材履约监管,着
力提升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能力,经研究,我局对《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和医用耗材供
应履约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药品和医用耗材供
应履约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医疗保障
局反馈。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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