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签订第二年度采购协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06 10:51:54点击数:111]
闽医保函〔2025〕164号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08-05
各设区市医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省医疗保障监测
和电子结算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流通(配送)企业:
根据省际联盟《关于开展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
文件要求以及我省工作部署,为确保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续约工作平稳实施,决
定开展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的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中选企业及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福建省内相
关医疗机构。
二、协议采购量
各相关医疗机构已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需求
量填报工作的通知》(闽医保明电〔2025〕136号)要求,通过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填报第二年需求量,
以最终确认的需求量作为第二年协议采购量。
三、协议签订
(一)签订时间
1.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签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至8月12日,各中选企业请于签订时间开始前
确认配送关系,以免影响合同签订;
2.医疗机构签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8月15日。
(二)签订方式
协议采用网上签订形式,请中选申报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
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按相关要求完成协议签订,具体步骤如下:
1.各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确认三方协议并盖章签订。
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进入“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
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三方协议签订”模块→进行签订。
2.医疗机构登录招采子系统,对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已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确认并盖章签订。
招采子系统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进入“省际联盟骨科
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三方协议签订”模块→进行协议签订。对于生产、
配送企业需要纸质版本合同(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应予以配合。
3.三方协议签订完成。请各医疗机构按时完成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确保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
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工作平稳推进。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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