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同春获评“党员诚信企业”
[发布日期:2020-07-24 09: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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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州市仓山区委、区两新工委、区商务局等部门联合授予福建同春公司“党员诚信企业”称号。福建同春历来重视企业信用,近年来,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公司党政同心,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在努力构建企业信用体系的同时,始终不忘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福建同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配合省工信厅、省药采中心及福州、莆田、漳州、龙岩等地医保局,做好防控物资以及药品的保供工作。
(党群工作部)